新材料产业园研发平台配套设施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材料产业园研发平台配套设施EPC总承包已由石家庄天汇废弃资源加工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天汇废弃资源加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天汇废弃资源加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材料产业园研发平台配套设施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贾庄镇南寨村村北。
2.3建设规模:新材料产业园研发平台配套设施等。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天内完工(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15日历天)。
2.6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
2.7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可以为2家)。投标时出示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6月22日至2026年06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4、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设计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6、存款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7、如独立投标人投标报名,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需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份,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到河北乐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580号鑫圆商务610室)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不采用其他形式的招标资料发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河北乐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580号鑫圆商务606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天汇废弃资源加工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井陉矿区贾庄镇南寨村村北
联 系 人:毕成涛
电 话:0311-854177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乐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580号宁洋商务402.406室
联 系 人:郝卫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