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1年公园广场春节亮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鹿泉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鹿泉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1年公园广场春节亮化工程 2.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 2.3建设内容:对海山公园、市政广场、鹿源广场、石柏公园进行亮化提升改造。 2.4工 期:15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1-04 09:00:00 至 2021-01-08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1-25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石家庄市鹿泉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乐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石家庄市鹿泉区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580号宁洋商务402.406室 |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米科长 | 联系人: | 赵雪姣 |
| 电话: | 0311-82109906 | 电话: | 0311-88869886 |
| 传真: | / | 传真: | 0311-88869886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lcxmgl@163.com |
| 网址: | / | 网址: | https://www.hebeilechuang.com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友谊南大街支行 |
| 帐号: | / | 帐号: | 8761601001000117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