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博物院建华院区文物库房屋面防水及排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北博物院建华院区文物库房屋面防水及排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博物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博物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博物院建华院区文物库房屋面防水及排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与裕华路交口西北角
2.3建设内容:本项目防水改造建筑为河北博物院建华院区文物库房,建筑面积2756.59平米,本次屋顶防水改造面积约950平米,并包括原有屋面隔混凝土板、原有屋面、女儿墙压顶等设施的拆除,旧雨棚、窗套、排水管的拆除及恢复等(详见设计图纸及清单)。
2.4工 期:60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05日至2022年07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3、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存款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5、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需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份,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到河北乐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580号宁洋商务402.406室)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出不退。
4.3本项目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不采用其他形式的招标资料发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25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博物院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东大街4号
联 系 人:董维明
联系电话:0311-8528680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乐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580号宁洋商务402.406室
联 系 人:马工
联 系 电 话:0311-88869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