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LC-SJZ20210311
二、项目名称:
食堂外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
|---|---|---|
| 河北金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石家庄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号金圆大厦 | 91130100553302148A |
| 服务 |
|---|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日期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说明 | 优惠价/入围价 |
|---|---|---|---|---|---|---|---|---|---|---|---|
| 河北金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 |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 | 满足《食品卫生法》、《食品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 | 满足《食品卫生法》、《食品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 | 1年 | 396000 | / | / | / | / | / |
李桂梅(组长)、王书华、郭新禄(甲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94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电大街68号
联系方式: 王主任 0311-86951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乐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580号宁洋商务402.406室
联系方式 : 赵雪姣 0311-88869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雪姣
电话: 0311-88869886
十、附件
招标文件(定稿)-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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